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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铝业17000吨水泥采购预告

[招标预告]时间:16-05-19 作者:侠客浏览次数:98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16077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部各施工分部所需一批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是“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重点水利工程,是四川省腹部经济区“五横四纵”水资源战略配置体系的大型骨干工程,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纳入国家今明年和“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的全国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之一,该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市+地方自筹,地方自筹资金不够采用融资+施工总承包单价合同的模式建设,是水利部创新商业模式的首个试验点。



该工程共涉及3市8区(县),分别为成都市(新都区、青白江区、金堂县),资阳市(简阳县、乐至县、安岳县、雁江区),遂宁市(安居区)。



毗河供水一期工程由取水枢纽、总干渠、充水渠及灌区渠系工程四大部分组成。总干渠全长156.42km,干支渠长225.13km,渠道总长381.55km



2、招标范围:P.O 42.5R型的水泥



3、采购数量:



P.O42.5R型号袋装水泥1895吨,P.O42.5R型号散装水泥634吨,总计2529吨水泥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第一分部采购。



P.O42.5R型号散装水泥5919吨,总计5919吨水泥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第三分部采购。



P.O42.5R型号袋装水泥850吨,P.O42.5R型号散装水泥150吨,总计1000吨水泥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第七分部采购。



总计各类水泥9448吨。





4、交货时间:2016年6月28日前(请报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最快交货期)。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第一分部施工区所在的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青白江区人和乡和金堂县白果镇境内的指定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第三分部施工区所在的四川省金堂县云河镇、又新镇,乐至县金顺镇、连花乡、良安镇、三元乡境内的指定搅拌站和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第七分部施工区所在的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拦江镇、保石镇、中兴镇,白马镇,石洞镇,东禅镇、水井乡境内的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现行国标、规范《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11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法 勃氏法》 GB/T 8074-2008 有关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代理商已成为或即将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1.3所生产或代销的产品必须提供或取得产品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



1.4所生产或代销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



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同等条件下能够开具17%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投标人优先考虑。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2016年05月27日上午10点前完成参加投标确认并上传资料后,请于2016年06月01日上午17点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招标文件中共分三个标,每个标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以银行电汇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形式的缴纳。购买标书费用缴纳后不予退还。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12390408597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2016年06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作为投标截止时间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三楼水电十局一分局设备物资部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部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书台路117号(中国电建毗河项目总承包部设备物资部)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刘明孝



电 话:028-23066669或13880756706



电子邮箱:boneno21@126.com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书台路117号(中国电建毗河总承包部设备物资部)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刘明孝



电 话:028-23066669或13880756706



电子邮箱:boneno21@126.com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7778957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