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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结果公示:水泥询价采购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时间:16-05-31 作者:guoxiong浏览次数:346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牛栏江堰塞湖整治工程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60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牛栏江堰塞湖整治工程, 已由云南省水利厅(云水规计[2016]1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水投牛栏江堰塞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牛栏江堰塞湖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震后约半小时在牛栏江红石岩处形成堰塞湖,堰塞体坡脚距原红石岩水电站取水坝约1.6km,右岸崩塌沿河流方向山体崩塌的长度约890m,后缘岩壁高约600m,属特大型崩塌。8月5日原红石岩水电站调压井开始自由溢流,8月10日爆破拆除原红石岩水电站调压井施工支洞检修门孔,10月3日新建应急泄洪洞与引水隧洞贯通,10月4日晚7点30分左右堰塞湖内库水放空,出入流基本平衡。

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位于牛栏江下游河段,左岸地处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境内,右岸地处昭通市鲁甸县境内,坝址距上游小岩头水电站厂房约23km,距下游天花板水电站取水坝约17km。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任务为消除地震造成的堰塞湖可能引发的洪水等次生灾害,以及供水、灌溉、发电等。

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枢纽等级属Ⅱ等大(2)型,堰塞体为1级建筑物,泄洪建筑物、电站进水口为2级建筑物,发电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校核洪水位1208.06m,总库容1.85×108m3;正常蓄水位1200m,相应库容1.41×108m3。总装机容量201MW(3×67MW)。枢纽主要由堰塞体、右岸溢洪洞、右岸泄洪冲沙放空洞、右岸引水系统、岸边主副厂房等建筑物组成。

本合同建筑物概况:

(1)引水建筑物(由岸边式进水口和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钢管组成)。

(2)发电厂房及开关站。

(3)泄洪冲沙放空洞(由事故检修闸室段、有压洞段、工作闸室段,出口明渠段等组成)。

2.2招标内容:水泥,供货期为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 ,具体数量、包件划分等(见下表)。

序号

包件

物资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备注

1

A-NSN

袋装水泥

P.O32.5

4000

2

袋装水泥

P.O42.5

10000

3

中热散装水泥

P.MH42.5

800

4

散装水泥

P.O42.5

27700

合计

42500

说明: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熟料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通用水泥)。不接受同时存在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的申请投标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2014、2015)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具有2014至2016年期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期间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至少三份,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14、2015)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2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应出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投标;本次招标同意生产商可同时向2家(含)以内的代理商授权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认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按此规定方能正确获取到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前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按商务平台网站及4.2要求上传文件,在商务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机构联系电话:028-83370182)是否成功报名。如遇网上报名困难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4.2商务平台网站报名上传文件要求:

(1)上传委托人授权的授权证明扫描文件,统一授权证明格式自行下载。注:被授权人为今后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遗,直至参加投标、开标会、评标澄清的联系人。如有变更务必在商务平台网站修改。

(2)本次上传资格证明:投标申请表、被授权身份证明、代理商和制造厂营业执照复印件、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前述资格文件盖投标人公章后,务必以连续页码扫描到一个文件中上传,(如pdf格式,不接受压缩包文件)。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仅做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初审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仍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编制提交,其真实性、符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3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1)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一:银行汇款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方能进行汇款。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3)招标文件支付银行信息(注意:非投标保证金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426 2080 5085 5475

汇款备注: A-NSN 标书款。(未按此备注汇款的,视为无效汇款。)

(4)凡是未联系招标机构进行报名确认擅自汇款的,且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5)支付方式二:现场现金购买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国际酒店第4楼层405室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购买。

4.4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9时00 分至 2016 年6月20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国际酒店第10楼层1019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一包一投,不得拆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____(http://____)、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及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 ec.powerchina.cn)发布信息。

7. 联系方式

7.1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国际酒店405室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83370182

7.2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牛栏江堰塞湖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8783311577

邮 箱: 774454@qq.com

7.3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限公司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3370656


附件1: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

2.申请投标包件号:

3.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其它说明: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