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自购物资(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16)-JTSG-1-WZCG-00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站前工程1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站前工程1标。本项目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站前工程1标的自购物资(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承建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站前工程1标,位于金华市武义县至永康市范围内,标段全长30.35公里。里程范围为FD2K1+743.8~FDgK11+119.476,长12.14km(枫山货运工程);SDK0+900(=FDK11+119.476)~SDK6+949.18,长6.05km(永康南疏解线工程);DK0+000(=金温扩能施DK48+300)~DK12+137.33,长12.16km(金台正线工程)。主要工作内容:隧道三座共4.987km,为新蝙蝠岭隧道2211m、石锦隧道2076m、朝川隧道700m;桥梁五座15.025km,为枫山货运线永康江特大桥8355.25m、跨南溪、东永高速公路特大桥2033.58m、永康南疏解线下穿新金温铁路、上跨东永高速公路特大桥1746.12m、前仓跨台金高速公路、金温铁路特大桥2120.46m、罗桥跨台金高速公路特大桥766.83m;区间及站场路基10.338km;车站为武义东站、永康南站和永康东站。正线设计时速160公里,为客货两用单线铁路,合同造价6.6亿元,总工期48个月。自2016年5月1日开工,至2019年12月31日竣工。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水泥 。 2.2.2.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2.3. 招标数量及交货期:招标数量(见招标公告附表1);交货期:2016年7月至工程结束;交货地点: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站前工程1标项目施工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1.3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1.6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己获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2具体要求: 3.2.1水泥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0万及以上,经销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授权。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 5 日至2016年7月 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692号)或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公司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站前工程1标物资设备部(永康市石柱镇新店村新乡路29号),持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不接受个人汇款)、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金购买或银行转帐汇款(银行帐号联系张成武获取)。 4.3本次招标文件可采用电子版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9 日 8 时 30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月 19 日 9 时 30分,开标地址: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692号6楼会议室),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见附件。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汇入招标人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 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站前工程1标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692号物资设备部 联系人: 陈美和 张国龙 张成武 电 话:18705798687 18758116720 13456771457 传 真:0571-5672226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招标公告附表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 售 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SN-01 | 水泥 | P t;O42.5(散) | 吨 | 90000 | 1000元 | 20万元 | | 水泥 | P t;O42.5(袋) | 吨 | 4000 | 水泥 | P t;C32.5(袋) | 吨 | 3000 | 注:以上物资名称、数量、规格等只作为招标数量,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 |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 包 件 号 | | | | 联 系 人 | | 手 机 | | | | 办公电话 | | 办公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 邮 编 | | | | 邮寄地址 | |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 备 注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