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吴起至定边高速公路LJ-7标项目经理部
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18G-05-XB-WD-2016-18
1. 招标条件
吴起至定边高速公路LJ-7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吴起至定边高速公路LJ-7标项目工程及相关工程中的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吴起至定边高速公路LJ-7标项目,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9日,竣工期为2018年2月9日,总工期为20个月。工程费用约为2.95亿,本项目设计标准为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80Km/h, 路基宽度为24.5m,LJ-7标段起于K89+100,路线南北走向,跨新安边边川、国道244,过新安边镇、后坮、三里庙、水洞沟、李台畔、店子坪、分别设桥梁通过,于K95+550接LJ-8标,路线里程6.45公里。
2.2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物资需求一览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3.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4《中国铁建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内供货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和良好运行业绩证明。
3.3投标人应提供2013和2015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7投标物资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3C认证。
3.8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经销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3.9结算时须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延安市吴起至定边高速公路LJ-7标项目高速LJ-7标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以现金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 年 7 月2日 9:30 时至14时
递交地点为:陕西省延安市吴起至定边高速公路LJ-7标项目经理部。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5.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 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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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吴起至定边高速公路LJ-7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朱建勋
电话:18992696055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