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2017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水泥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时间:17-04-19 作者:guoxiong浏览次数:6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黔西县2017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水泥采购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黔西县财政局 |
行政区域 | 毕节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18日 15: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4月19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25日 17:30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bjggzy.cn/)。 |
开标时间 | 2017年05月10日 10:00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
预算金额 | ¥982.21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罗会丽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30815946 |
采购单位 | 黔西县财政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黔西县城关镇县东路77号水西大厦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4726140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 t;元隆广场第3幢806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30815946 |
- 1、项目名称:黔西县2017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水泥采购
- 2、项目编号:93-ZC2017-1-094号
- 3、项目序列号:93-ZC2017-1-094号
- 4、项目联系人:罗会丽
- 5、项目联系电话:18230815946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水泥(24569.00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9,822,05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凭采购清单中对应乡镇发货通知单发货,投标人必须及时安排货源,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发货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清单中对应乡镇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③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近3年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及生产厂商有效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鲜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4-19 08:30:00至2017-04-25 17:3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bjggzy.cn/)。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05-10 10: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5-10 10:00:00
- 1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8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4-19 08:30:00至2017-05-09 17: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 帐 号:17710121050000969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黔西县财政局
- 联系地址:黔西县城关镇县东路77号水西大厦
- 项目联系人: 黄玄
- 联系电话: 13984726140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 t;元隆广场第3幢806号
- 项目联系人: 罗会丽
- 联系电话: 18230815946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