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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1#桥工程钢材、商砼、水泥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时间:17-04-13 作者:guoxiong浏览次数:468

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1#桥工程钢材、商砼、水泥采购项目

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1#桥工程钢材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1#桥工程钢材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SJ2017-0041-03

2、项目名称: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1#桥工程钢材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泮河及泰山水系综合治理工程1#桥工程钢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2.3434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供应商还需具有以下资格:

5.2.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5.2.2所供产品应具备由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2.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项类似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4月11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八楼

7.4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以下公司证件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若为生产厂家参与本次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测报告、类似供货业绩合同;若为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除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类似供货业绩合同外,还需提供加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测报告复印件;

注:①“三证合一”的企业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仅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②资料查验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有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7.5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7年 5月08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7年 5月08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

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指挥部

电话:0538-8563979

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0538-8563979

传 真:0538-8563979

电子邮件:tacxfz@163.com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史龙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八楼

E-mail: shandongchaoyue@126.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263918

传真:0538-8263918

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


信息来源:http://www.taggzyj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