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7/08-1703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程所需的水泥,材料采购使用项目建设资金,根据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第3标段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承建标段线路起始于莲花站、经莲花站~滨海新城站区间、滨海新城站、滨海新城站~壶井站区间、壶井站、壶井站~万寿站区间、万寿站、万寿站~尚迁站区间、尚迁站、尚迁站~漳港站区间、漳港站、漳港站~机场站区间、到机场站,本工程共7站6区间,线路全长约14.1KM,合同金额29.7305亿元。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第3标段项目合同总工期为1550日历天。
2、招标范围: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第3标段施工用水泥。
3、采购数量:
招标采购水泥的规格、数量见下表(不分包件):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
合 计 | 1工区 | 2工区 | 3工区 | |
散装水泥 | P.O42.5 | 吨 | 107140 | 47518 | 35439 | 24183.00 |
袋装水泥 | P.O42.5 | 吨 | 6000 | 2000 | 2000 | 2000 |
总 计 | 吨 | 113140 | 49518 | 37439 | 26183 |
注:本标段共划分为3个工区,本次招标由于目前项目施工图设计还尚未全部完成,无法提出准确招标数量清单。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规格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7年5月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土建工程总承包第3标段工地现场。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且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的报告。且必须是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水泥合格品牌名录中任意一家生产厂家,水泥品牌为“炼石”、“建福”、“台泥”、“金牛”、“万年青”。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含)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供货业绩要求:2014年至2016年期间具有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同类产品供应业绩,且2014年至2016年至少有3份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并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驱逐,也不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
5、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6、财务状况: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按包件收取,一个包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账户信息见本章第八条。
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下午2时至5:30,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4号楼16层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梁先生,电话:1306952153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长乐翔福国际电商物流园2#楼1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http://____)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4号楼16层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梁辉
电 话:13069521533
电子邮箱:492664507@qq.com
开户名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洪山支行
账 号: 1402 0291 0960 1073179
招标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7号楼7310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10-58368949
九、监督机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68639,010-58367883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