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4标项目经理部
物资(水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505W-2017-002
1.招标条件
本公开招标项目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4标,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4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 水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物资招标项目位于长沙市长沙县,本标段为两个盾构两区间,包含月湖公园北站~湘龙站区间、湘龙站~星沙站区间,合同总造价32267万元,计划工期: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
2.2招标内容 包件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水泥 | P.O42.5 (散装) | t | 4771 | 供方送货合格交验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开元西路湘绣城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4标项目部 | 2017年1月至工程结束(按采购人需求计划供货) |
2 | 水泥 | P.O42.5 (袋装) | t | 2209 | 供方送货合格交验 |
合计 | | | | 6980 | | | |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2.3.7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施工方合同采购量的供应。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2014至2015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材料样品经采购人试验室检测后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3.5供货业绩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或经销商最近连续2年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并在近三年国家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有过二个以上同类物资供应业绩。
3.6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施工类甲控材料品牌库合格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4标项目经理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开元西路湘绣城),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经办人)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 年1月20日 9:00 时至 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月2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开元西路湘绣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4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5.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ec1.crcc.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4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开元西路湘绣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4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联系人:让初文
联系电话:15211196611
邮箱:csdt14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