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救灾物资325#水泥询价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福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委托,对福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救灾物资325#水泥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福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救灾物资325#水泥询价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DLZB(NJ)CG201676(询)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1.本项目预算金额:301280.00元; 2.采购数量:538吨; 3.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采购方式:询价。 三、交货时间、交货及安装地点要求 1.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内; 2.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询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的内容要求,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2.有采购物资项目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信誉良好、实力较强; 3.在怒江州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均可,近三个月内有效); 5. 投标人须在福贡县城附近有仓库,可方便业主根据需要提货。(注:投标人需提供仓库的相关凭据)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 时3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贡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购买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售价 1000元/份,售后不退。 3.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授权); (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均可,近三个月内有效)(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厂家投标须提供); (8)针对本次项目生产企业品牌的授权书(原件,若经销商投标须提供)。 八、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及开标地点 1.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 3.文件递交地点: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交纳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开户银行:建行大理建兴支行 联系人:许师 联系电话:0872-2195560 户名: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5300171604005100100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采取电汇或网银(备注栏注明:DLZB(NJ)CG201676(询))项目投标保证金,其中网银须到银行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2、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注:备注栏和空白栏中需注明的项目编号只需填写项目编号中的阿拉伯数字即可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该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以前。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贡县上帕镇 地 址:福贡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陈立松 联系人:黄杨涛 电 话:0886-3411253 电 话:0886-3411938 201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