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钢筋及水泥采购招标文件补遗书(01号)(招标及合同编号...
[招标公告]时间:16-11-04 作者:guoxiong浏览次数: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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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钢筋及水泥采购招标文件》(招标及合同编号:XJEX16-28-028)作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中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对第六节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表》、《3、单价分析表》以及第七节《七、货物需求表》中的中热硅酸盐水泥 42.5、粉煤灰(Ⅱ级)、氧化镁膨胀剂、抗裂硅质防水剂等材料的数量、规格以及说明进行了修改,修改之后的内容及格式以本次补遗书附件1为准(详见附件1)。 2、关于材料单价:原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材料单价装卸费的定义由“钢筋、袋装水泥、袋装掺和料交货地的卸车及卸车费由土建承包人负责;散装水泥、掺和料卸车及卸车费由卖方负责”修改为“钢筋、袋装水泥交货地的卸车及卸车费由土建承包人负责;氧化镁膨胀剂、抗裂硅质防水剂在工地的储存罐由卖方提供,交货地的卸车及卸车费由卖方负责;散装水泥、粉煤灰在工地的储存罐由土建承包人提供,卸车及卸车费由卖方负责。”招标文件中的须知、报价说明、合同条款等涉及到材料单价的,以此补遗为准。 3、关于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的调整: 招标文件仅对钢筋、水泥进行调价,现调价范围增加粉煤灰(Ⅱ级),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的调整条款作如下约定(招标文件中的须知、合同条款等涉及到合同价格调整的,以此补遗为准): (1)参与调价的材料范围:钢筋、水泥、粉煤灰(Ⅱ级)。 (2)基期价格和当期价格: 钢筋、水泥以2016年8月份《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当期当地(如无横县当地信息价,则采用南宁市信息价)信息价作为基期价格,以调价周期(每1个月)内《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当地信息价作为当期价格进行调价。对于没有信息价的中热硅酸盐水泥的调价,按照相同标号普通水泥的价格变化额度进行调整;没有相同标号普通水泥信息价参照相邻高一个标号的价格变化额度进行调整,相邻没有高一个标号水泥信息价的参照相邻低一个标号的价格变化额度进行调整。 粉煤灰(Ⅱ级)以2016年8月份《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当期粉煤灰(Ⅱ级)相应型号的信息价作为基期价格,以调价周期(每1个月)内《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作为当期价格进行调价。 (3)价差调整公式如下: △P=Q(A1-A0) 式中: △P-当期价差。正值表示调增额,负值表示调减额。 Q-当期(调价周期每1个月内)供货数量,单位以“吨”计; A1-当期价格,为调价周期(每1个月)内的信息价,单位以“元/吨”计。当期价格,除粉煤灰(Ⅱ级)采用《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外,其余采用《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如无横县当地信息价,则采用南宁市信息价)。 A0-相应的基期价格,单位以“元/吨”计。除粉煤灰(Ⅱ级)采用2016年8月《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其余采用2016年8月《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如无横县当地信息价,则采用南宁市信息价)。 4、第7章技术要求的修改(招标文件中的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涉及到材料技术要求的,以此补遗为准): 2.4条中“中热硅酸盐水泥的交货温度不高于60℃”修改为“中热硅酸盐水泥的交货温度不高于70℃”。 2.6条、2.7条删除,修改为: 2.6抗裂硅质防水剂应采用天然沸石粉加工制造,沸石粉需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2002)、《混凝土和砂浆用天然沸石粉》(JG/T 3048-1998)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其品质指标参见表2.6.1。抗裂硅质防水剂应符合《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其检验方法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均质性检验方法》(GB/T 8077-2000)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产品均匀性指标参见表2.6.2。 混凝土用抗裂硅质防水剂属于技术性产品,产品本身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产权权属明确。 抗裂硅质防水剂中天然沸石粉品质指标 表2.6.1 试验项目 | 指标 | 化学性能 | Cl,% | ≤0.02 | 吸铵值,mmol/l00g | ≥130 | 物理性能 | 比表面积,m2/kg | ≥700 | 胶砂性能 | 需水量比,% | ≤110 | 活性指数,28d/% | ≥90 | 抗裂硅质防水剂均匀性指标 表2.6.2 试验项目 | 指标 | | | 含水率/% | ≤4.0 | | 总碱量(NaO+0.658K2O) /% | ≤4.0 | | 氯离子含量/% | ≤0.15 | | 细度(0.315mm筛余)/% | ≤3.0 | | 2.7 掺加了抗裂硅质防水剂的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 5、第3章评标办法8.2.1(1)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在①、②后面增加以下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贰亿陆仟伍佰陆拾万元整(小写:26560.00万元)。本项目招标对各种材料单价设置最高限价,详见附件2《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钢筋及水泥采购材料单价最高限价表》。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10时00分”更改为 “2016年11月21日10时00分”。 附件1:《2、投标报价表》、《3、单价分析表》、《七、货物需求表》。 附件2:《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钢筋及水泥采购材料单价最高限价表》。 附件详见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xxijiang.com)。 如附件无法下载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联系电话:15007793734。 招标人:广西西江集团西津二线船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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